盗号开挂被封责任是谁的?

最近一段时间守望外挂封号频率变快,吃瓜群众们顺带就发现了另一乐趣:『看演员』。即是围观被封号的人员是如何花样百出地去论坛控诉他们是『被误封』的。我也去了。可不是嘛,挺开心的。

绝大部分的申冤理由最后都集中到了『被盗号开挂』上,毕竟这大概确实属于最能彻底撇清责任的理由。帐号被盗并非拥有者意愿,而被盗期间主人对帐号失去了控制权,造成的影响也应当与主人无关,既然两个环节都并非号主意愿,那么号主自然不应当承受处罚。我觉得这个申诉理由确实有点意思,就记一笔理一下这里的逻辑好了。

『帐号被盗开挂被封』,仔细想想这八个字背后的逻辑其实挺复杂的。为了说明问题逻辑,不妨先来看一下另一个例子:

你买了一辆汽车,一切手续完备资格有效,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交通费全部交清——这完完全全是你的东西,别人找不到一丝茬。然后你某天下车没有关好门,一个无业混混一拉车把,门就开了。他坐进去打算开一把过瘾,然后就撞死了个老太太,要赔 30 万。

你忘了关车门,混混偷了你的车撞死了人。好嘛,这事怎么了结?

一般来说,首先是分配责任。混混偷车还撞死人当然是主责,但你确实也忘了关门,次要责任肯定得担一些。至于比例多少基本就是法官定度了,就假设是二八开吧。于是理论上你承担 6 万,混混承担 24 万。在结案以后,汽车会还给你。至于洗车费做法事香火钱,那得你自己出。

这个例子可以有诸般变化,比如你能证明你没有疏忽,已经尽到了保管责任,有监控录像证明你确实停在车库并且锁了门,混混是自己撬门开的。那你很幸运的不用承担责任,理论上还可以找混混要求赔偿修车钱。又比如混混还未成年,你停车的地方又是学校附近,可以预见到这里未成年人多。那你忘关车门甚至可能成为主责。再比如混混出车祸一块死了。那你就安心赔上 30 万给老太太家属,说不定还得另赔 30 万给混混家属。

但就算是一堆废铁了,车还是会还给你。如果你还要,记得付拖车费。

所以照这么说,帐号=车,应该还你罗?

这里的最大区别,其实恰恰就在于帐号不等于车。

你对某辆车拥有『所有权』,意味着对这车拥有一切处置、支配的权力,改了拆了砸了埋了卖了,都行。除非法律明确禁止,比如做成汽车炸弹。但退一万步说,法律也只是禁止你危害公共安全,并不禁止你对汽车进行改装,哪怕是改造成炸弹。

实物商品的复制需要和原型等量多的材料,还需要同等的加工和运输,凝聚了诸多人类劳动,因而我们可以将每一辆车看作独立物品,并单独分配所有权。但软件不同,软件存在一个实物没有的特点,『零成本复制』。无论是代码也好,小说也好,本质上都只是一段特定的排列顺序。软件作者,小说也好,所做的工作本质是排出这段序列而已。排列是困难的,排出来了,接触到的人想要照着再排一次,却毫不费力。

为了对抗这种情况,人们发明了版权。一旦某个序列排好,作者就可以宣称对这样一段序列有所有权。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,只要出现相同的序列,作者就拥有所有权,这就是版权的本质。实物的『复制』有成本,所以所有权可以分配到物。序列的复制无成本,则所有权索性不可分割,全部属于创造者。

而客人购买的,是『接触、阅读或者使用这段序列』的权利。说人话,就是买了软件的使用权,或者书本的阅读权。对于书籍而言,作者把『一段排列好的文字』通过卖实体 / 电子书的渠道,展现在你面前。展现的期限通常都是永久的,但也存在『租书』这种有时限的情况。软件同理,你购买的是限时或者永久使用这段代码的权利。

因为所有权永远是作者的,所以『复制』作为对原型的一种处置,自然也只有作者拥有这一权利。这样就从法理上,确定了未经作者许可的『复制』(也就是盗版)是侵犯作者权力的。同时,尽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时长是永久的,但购买使用权本身更像是一种『租赁』。你花钱在某网吧办了『牛逼会员』,终身免费上网,也终归只是一种特殊的包时上网,并非就拥有网吧了。

回到守望这事上。你花 198/328 购买的,首先并不是软件的『所有权』。如果你对守望有了『所有权』,则暴雪网易反过来需要向你交纳使用费了,这显然不成立。没有所有权,就排除了『任意处置』的权利。顾客购买的并非所有权,则如何使用,需要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执行。

你把钱交给暴雪,暴雪允许你复制它的客户端,连上它架的服务器,获得愉悦。所以你购买的是『使用名为守望的这段代码获得娱乐』的权利。时长名义上是『永久』,实际上是暴雪公司的寿命。服务器本质上也只是另一段代码,客户端和服务端代码一起,才能整个正常运行起来。

讲到这里,就涉及到核心问题了:盗号开挂该不该封?

暴雪拥有守望的『所有权』,并分割出了很多份不同的『使用权』,一个客人通常会购买一份使用权,但真想要购买多份也可以(小号)。每一份使用权都在顾客和暴雪达成约定后获得,约定内容包括:

  • 支付一定的金钱(就是花钱买)。
  • 为客人准备一份使用权,并准备相应的服务资源。(例如每卖出一千份多开一组服务器)。
  • 约定这份使用权的帐号密码,包括密保等,通常由客人自行完成(注册帐号)。
  • 若干条使用权的限制(也就是用户协议),通常包括不可共享、反编译等,当然也包括不可开挂。

在这一逻辑下,帐号密码只是链接暴雪和玩家的一个环节。它本身并不是出售的使用权的一部分,而仅仅是用来和玩家约定,谁可以使用这份『使用权』而已。也就是说:

  • 对于玩家,主观感觉可能是:花了 198 / 328,买了一个游戏的使用权,只有我能用,别人用不算。
  • 对于暴雪,客观的逻辑则是:某一份特定的『使用权』已经售出。自己准备好了相应的服务资源,并和客人约定了使用这份资源的口令。当然,口令可以由双方约定得很复杂(安全令/异地IP限制),并且暴雪也建议约定得足够复杂(绑安全令送 WOW 宠物)。但用户依然可以约定得很简单。

对于暴雪而言,确认身份的唯一方法就是口令,只有拥有口令才能获得『使用权』,只要拥有口令就能拥有『使用权』。而惩罚也是针对『使用权』在行使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作出的,根据情节轻重,会暂停提供使用权,几天到永久不等。也就是说,对于暴雪而言,只是针对每一份『使用权』的不当行为,削减该份『使用权』的时长罢了。

由于事先约定了口令,自然拥有该口令的连接,必须可以访问该份『使用权』。盗号者当然犯了冒用他人身份的罪,然而之所以说“冒用”,正是因为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是假的,而对于善意的第三方而言,这个身份是正确有效的。

一个有效『使用权』做出了不当行为,于是削减该份『使用权』的时间。

一个有效『使用权』开了外挂,于是削减该份『使用权』所有剩余时间(即封禁)。

由冒用身份而对事主造成的损失,由冒用身份的人负责。假若在核对口令检查身份时服务方有疏忽,则服务方也有责任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不但可以证明是有人盗用你的帐号开的挂,并且还能证明暴雪在验证帐号密码上有疏忽(比如明明开了将军令没却没验证 / 错误的用户名密码也可以登录),那么确实有理由解封。但假若在验证帐号密码上没有疏忽,则你的损失应当向冒用身份的人去追索,而与服务方无关。

以上只是逻辑上而言的,但在现实中其实还有更强大的约束存在——购买时的事前约定,也就是用户协议。当用户协议与法律不冲突时,该协议无论从人伦视角来看多么过份,依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协议。因为这是最顶层的“事前约定”。至于怎么看用户协议,就不用多说了。